自2014年起,开展“福建最具创意文化产品评选活动”(以下简称“评选”),每年一届,定期举办。评选活动由省委宣传部,省发展改革委、经信委、文化厅、新闻出版广电局、旅游局、科技厅、台办、教育厅、文改办等部门指导推动,东南网、福建文化产业网承办,联合台湾文创领域相关机构,搭建文化创意竞赛、研讨、展览、推介、人才培养、产业对接平台,打造我省最具权威、最高水平、最大规模、最具实效的文化创意综合性品牌赛事,使其成为持续推动福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、两岸文化产业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和举措。2016年,第三届福建最具创意文化产品评选活动正式启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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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赛主题

创意添彩城市,文化提升产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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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赛对象

福建籍或福建省行政区域内致力于文化创意设计和研发的企业、机构、高校、团体或个人,或省内外(含台湾)以中华文化和福建元素为设计和研发对象的创作主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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征集类别

以福建丰富的自然、物产资源及深厚的历史文化渊源为创意设计主题,围绕红色文化系列、客家文化系列、朱子文化系列、妈祖文化系列、船政文化系列、闽南文化系列等,以传统名产、农特土产、传统工艺为基础,开展创意设计和创新开发,包括旅游纪念品、收藏品、礼品、旅游宣传品、旅游工艺品、旅游特色食品、旅游饮品、旅游个人装备品、智慧旅游创意产品等文化旅游上下游衍生创意产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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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选要求

(一)文化内涵。突出文化内容和时代特征,既注重体现中华文化深厚底蕴,福建元素独特魅力,又能呈现传统文化元素与时尚元素有机结合。

(二)主题表现。作品符合大赛主题,立意准确,鲜明体现丰富的主题思想和内涵,蕴含丰富的人文精神。

(三)创意水平。设计独特新颖,体现创意创新,拥有或可申报产品的知识产权,制作工艺独特,或运用新材质或新技术。

(四)艺术表现。造型、色彩等元素舒适、美观、协调,具备较高的艺术性、观赏性、趣味性,能够较好地满足市场的审美要求。

(五)产业价值。贴近生活,贴近市场、适应人性化需求,具有较高的实用价值,满足市场需要,具备一定产业开发价值,并符合各界的采购能力,可应用于现实生产生活,引领该领域发展趋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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奖项设置

第三届福建最具创意文化产品评选依参赛主体不同分设“福建最具创意文化产品奖”、“福建最具创意新秀设计奖”两大奖项。
(一)“福建最具创意文化产品奖”针对非学生参赛企业、机构、团体或个人,奖项设置如下:
1.最具创意文化产品奖:10名,每个类别评选出1-3个作品,授予荣誉证书、奖杯和奖金。
2.单项奖:设置最佳概念设计奖、最佳产业融合奖、最具潜力设计师奖、最受欢迎文化创意设计奖等若干个单项奖,数量和奖项名称据投稿情况而定,授予荣誉证书、奖杯和奖金。
3.优秀创意文化产品奖:每个类别评选出若干优秀作品,授予获奖证书和奖金。
4.入围创意文化产品奖:300名,颁发给未获奖的入围作品,授予获奖证书,作品参展厦门等知名文化展会并享受推介对接扶持。
5.组织奖:表彰组织工作先进单位或个人,特别是对大赛推荐参赛作品较多或获奖情况较好的单位。名额不限,授予荣誉证书、奖杯。
(二)“福建最具创意新秀设计奖” 针对以学生为创作主体的生产和设计,奖项设置如下:
1.最具创意新秀设计金、银、铜奖:每个类别分别评选出金、银、铜奖各1名,共15名,授予荣誉证书、奖杯和奖金。
2.最具创意新秀设计优秀奖:每个类别评选出若干优秀作品,授予获奖证书和奖金。
3.最具创意新秀设计入围奖:300名,颁发给未获奖的入围作品,授予获奖证书,作品参展厦门等知名文化展会并享受推介对接扶持。
4.优秀指导奖:若干名,颁发给荣获最具创意新秀设计奖的指导老师。
5.组织奖:若干名,表彰组织工作先进单位或个人,特别是对大赛推荐参赛作品较多或获奖情况较好的机构,授予荣誉证书、奖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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扶持办法

(一)免费参展。参赛获奖优秀作品免费参展厦门、深圳等知名文化展会。免费参加组委会举办的巡展、文创市集、论坛研讨等推介对接活动。
(二)宣传推介。通过大赛官网、福建文化产业网等宣传媒体,整合媒体资源对参赛获奖作品及作者进行免费宣传推介;获奖作品于“两岸文化创意展示交流馆”入馆收藏,进行常态化宣传推介。
(三)孵化对接。推动重点文化企业、文化产业园区、金融机构等,对接有市场前景的参赛设计作品或项目,提供服务与支持,促进作品产业化。对接有价值的渠道,推进优秀作品走向市场。
(四)版权保护。开通版权预登记绿色通道,协助做好参赛入围作品版权登记、知识产权保护,推动成熟优秀作品版权上线交易,提供知识产权保护和版权交易服务。
(五)资金扶持。产业价值高、市场效益好、影响力大的获奖作品,其作者(不限个人或企业)可经由组委会推荐申报政府相关扶持资金予以一定奖励。获奖参赛个人或企业主持的文化产业项目符合条件的,申报福建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予以优先支持。
(六)人才培育。参赛获奖设计人才入选福建文化产业创业创意人才库,推动创客队伍建设和人才培育对接。评选作为文化领军人才、工艺美术师等参评、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依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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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赛方式

(一)初评作品报送:初评均以电子介质形式报送,待作品入围复评,组委会将通知提交作品实物。
1.报送方式:请于报名截止日前至官网 whcy.fjsen.com在线报名页面填写报名数据,或至官网下载报名表,根据报名表填写相关信息和创意说明,并以附件形式将作品电子文件(报名表+作品电子版)发送至:canping@fjwhcy.com,作品报名邮件需以“类别+参评单位(作者)+作品名称+联系电话”命名。
2.作品上传:网络报名填写报名数据的同时,需上传作品图文件(以3张为限,单张 A3 尺寸(29.7cm×42cm),JPEG 文件,分辨率 300dpi 格式,每张图片 2-5MB,不限直式横式,主要为突显设计特色,版面或照片请力求清洁完整,作为在线初审使用,即完成报名。
3.设计说明:200 字以内,请勿超过字数及请勿使用条列式说明,设计说明不得体现作者及企业名称,否则视为废件。
※报名件数不限,不得跨类别重复报送,每件作品须单独填写报名数据。
4.影片上传:如报名作品需要演示动态效果或提交作品影片的,可增设上传「影片文件」或「影片链接」(每件作品限提供一个文件或链接),上传影片时长限60 秒内,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0MB,影片格式限定为MP4、MPEG、MPG、MOV档影片。如为网页设计或其他互动设计等,建议将操作流程剪辑成影片等方式呈现,展示其特色及重点。上传影片「标题」需以「参评类别+作品名称(影片名称)」命名。
(二)复审作品报送:组委会将于官网公告入围复审名单,入围作者需于规定时间缴交作品至指定地点。
1.实物作品:已生产销售作品需提供实物,设计作品如有产品模型请以1:1或等比例缩小之模型缴交。实物作品或模型在提交时应自行包装完好,并在包装外部标注作品信息。
2.非实物作品:需缴交A1尺寸之作品海报裱版,作品海报应根据创意理念与设计表现需要及效果,以效果图、手绘图等形式表现,并按规定版式设计并请自行输出制作。以1张为限,裱板版面须含设计说明(不得体现作者及企业名称)。如有衍生应用,请以1:1或等比例缩小之模型与作品海报一并提供。
(三)决选作品报送:于官网公告入围决审名单时,同步公告「2016福建最具创意文化产品评选决选注意事项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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