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毕业生首次创业可领5000元补贴 高校毕业生首次创业,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经营资质,且正常纳税经营6个月以上的,由创业纳税所在地县(市)区财政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开业补贴。 每年由市人社局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评审出100个省级大中专毕业生优秀创业项目,并给予3万元至10万元的资金扶持。 落实完善创业优惠政策,对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,按规定扣减增值税、城市维护建设税、教育费附加和个人(企业)所得税等,该政策执行至2019年底。 市财政首期出资3000万元,发起设立福州市创业创新天使基金,投资众创空间、大学生创业创新等项目,支持创业创新企业发展壮大。 |